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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征集公告

2020年04月10日20:04 征集部

凡能够反映南海人文历史、自然生态、水下文化遗产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等具有收藏保存价值、适合陈列展览需要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物证或自然标本均在征集之列。具体列举如下:

(一)反映历史上各时期中国人开发、利用和管理南海的相关实物及资料等;

(二)反映近、现代南海渔民生活习俗的相关实物及资料等;

(三)反映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文历史和民族、民俗的实物及资料等;

(四)南海自然标本、地质矿物标本等;

(五)反映海上丝绸之路交通贸易相关的遗存及资料等;

(六)其他有必要征集的藏品。

(一)购买。藏品合法拥有者(或单位)自愿有偿转让且符合本馆征集需要的藏品,经鉴定评估确认后,以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购买。

(二)捐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并颁发收藏证书或奖金。

(三)调拨。按国有资产管理和文物调拨程序调拨有关单位藏品。

(四)拍卖。有选择地参加一些资信好、品质高的拍卖会,竞拍溢价率按征集评估程序确定。

(五)接收涉案藏品。接收公安、边防、海关、海警、法院、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没收、移交的藏品。

联系电话:0898-62708627

邮箱:nhbwgz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