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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

关于遴选2025年拟征集标本鉴定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年10月09日09:28

我馆近期拟征集一件(套)须鲸标本。为做好征集工作,根据本馆征集工作相关规定,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征集项目的鉴定评估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2025年拟征集标本鉴定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0万元。

(三)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海市的指定地点。

二、拟征集标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四、投标人要求

(一)自行举证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资质、相关资源及实施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情形;

(三)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且无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必须未被列入: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基本信息(含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文件等);

2.法人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等);

3.项目负责人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资质文件、联系方式等)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根据“四、投标人要求”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5.项目方案(格式自拟,含项目实施程序及时间、人员安排等);

6.项目报价单(格式自拟);

7.书面承诺书,内容为承诺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二)材料要求:

1.全部材料须逐项加盖公章;

2.文件外包装信封封口处须加盖公章;显眼处注明“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2025年拟征集标本鉴定评估项目投标文件”;

3.项目报价单和其余材料须分别密封;二者可同一文件递交或分别递交;

(三)其他

无论是否被采纳,投标人均须承担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投标时间、方式

(一)递交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概不受理。

(二)递交方式

邮寄或直接送达。

(三)通讯地址

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博物馆路1号,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李先生,18889391917(限工作时间拨打),邮编:571431。

七、遴选方式

以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材料为依据,综合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方案、项目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确定后我馆将通知中标人,未中选者不另行通知。

八、付款方式

按照海南省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

附件链接:http://download.people.com.cn/hainan/eighteen17599730641.docx